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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伤赔偿律师

更新时间:2018-06-01 10:08:13 浏览次数:128次
区域: 深圳 > 坪山新区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坪山-深圳布吉
深圳工伤事故频发,发生工伤事故后该怎么办?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通常指单位员工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为工作而受伤称为工伤。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
深圳市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营养费、后期费、交通费;
  2、工伤期间,单位必须按该员工原工资标准予以发放工资;
3、如有不明可直接联系本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咨询。
停工留薪待遇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深圳劳动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主要体现在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未全额购买社保、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拖欠工资不发、辞职不批准、想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变相辞退、怀孕被公司辞退、公司不批准产假、公司不给产假工资、公司不给加班工资、企业保密协议、公司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金、单位未购买社保员工被迫离职需赔偿、公司不能辞退怀孕女员工、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称为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当中,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争议案件中,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体,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致使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我国劳动立法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以抵消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特别是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由于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往往很难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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