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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虚据

更新时间:2018-06-11 15:00:00 浏览次数:79次
区域: 深圳 > 福田 > 莲花北村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三楼
交通事故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同民事任何的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虚据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当事人提供的原因有哪些?

  当事人提供据的原因通常一是为了责任划分更有利于自己一方或者为了逃避处罚;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处罚力度不足是虚据频现交通事故案的社会原因;三是城镇居民与非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两者之间的差异性的赔偿规定是导致虚据屡现的法律原因。

  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当事人提供虚据,一旦被查实会受到什么处罚

  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比如伪证罪。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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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的伪证罪与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在提供虚明,为交通事故犯罪人隐匿证据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犯罪人。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者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者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者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包庇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该如何防止出现对方做的情况?

  深圳交通律师建议大家在自己的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及时用自己的手机拍照固定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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