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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专业劳动法维权律师

更新时间:2017-02-22 09:37:31 浏览次数:103次
区域: 深圳 > 龙岗 > 布吉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布吉-深圳福田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楼下就是华新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美景湾酒店(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C出口)
地址三: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旁边是“深航大厦公交站”)
1.提供劳动合同法律咨询,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咨询,以法律建议帮助劳动者避免劳动争议、合同陷阱。
2.代理经济赔偿申诉,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孕育、疾病受到不平等待遇、或者因用人单位非法雇用或其他原因拖欠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为劳动者策划解除劳动关系,及获得工资补偿的方案。
  3.劳动纠纷谈判、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加班工资、产假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的,深圳劳动争议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谈判、协商。
4.非法辞退及索赔,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用人单位非法辞退或其他原因拒付工资的,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为劳动者代理工资、经济补偿相关的法律事务。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对劳动法有深入的研究,多年来处理了大量的劳动纠纷案,深圳劳动纠纷主要体现在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未全额购买社保、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拖欠工资不发、辞职不批准、想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变相辞退、怀孕被公司辞退、公司不批准产假、公司不给产假工资、公司不给加班工资、企业保密协议、公司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金、单位未购买社保员工被迫离职需赔偿、公司不能辞退怀孕女员工、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
在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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