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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更新时间:2017-08-24 15:55:37 浏览次数:891次
区域: 深圳 > 宝安 > 中心区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11区
全家移民美国,先成功后付费,美国绿卡
什么是EB-1移民简称:EB-1
英文: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
翻译:职业移民类优先
中文:(个人企业家、杰出人才、跨国公司经理)移民
在美国移民局公布的移民美国的5种类型列表中,EB1类的杰出人才是排在位的,它是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它主要的特点就是,因为申请人,所以不需要有美国雇主雇佣,也不需要投资50-100万美金,而可直接获得美国无条件绿卡(含全家人)
二:美国移民为什么优先考虑EB-1
●职业移民类优先: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在美国绿卡中含金量高,通常是财富和才能以及社会贡献的象征。
●一人办理全家绿卡: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子女同时拿绿卡
●无须经过临时绿卡阶段:一旦获批,绿卡,一劳永逸,长治久安
●先成功后付款:没有资金风险,无须在美国投资,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后付20万美金
●申请时间快:平均时间6—12个月;目前没有排期
●子女拿着绿卡去上学:子女可享受13年免费优质公立教育,入读名校几率及优先选择优势专业的概率均比国际学生高几倍甚至几十倍。
●子女美国就业优势:实习就业不受工作签证限制,提高入职世界500强企业竞争力
●子女读书福利:可申请助学金及奖学金,享受与美国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自由申请公民:可自由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全球172个国家免签
●美国自由居住地:可自由选择美国境内居住地
三: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简介
蒋百庚律师,北京人,法学博士,美国联邦法院注册律师,
拥有加州、纽约、宾州、和华盛顿特区律师执照. 1977年考入北师大学外语系; 1980年赴美, 1987年获得法学博士。执业二十五年。为几千个移民办了绿卡,成功办理数百个疑难签证。
美国蒋律师事务所专精下列业务:
1. 杰出人才和企业家移民(EB-1)
2. 跨国公司经理(L-1)移民
蒋律师的客户遍及美国、大陆、香港和台湾,远至欧洲和南非。  
申请EB1条件
个人简介主要参考如下条件:只要符合下列10个条件之中三 如果不符合
重点在于第十一条,请仔细斟酌参照第11条。
1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內,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
2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进入这些专业协会应该有一定的要求,也就是说不能仅凭缴纳会费就可以加入。通常要加入此类专业协会的资格须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审决定。
3. 在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有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 在其领域內,作为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他人的作品或工作进行评审鉴定。
5. 在其领域內,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在其专业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或其它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在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相关场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 在其专业或相关领域,申请人的工资、酬劳、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其工作或产品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11.其它任何能够反映和说明申请人的才能和成就的证明。
如果以上10 条对你都不适用,不要被它吓住,可以考虑本条款。这一条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做证明,特别适合企业家:比如你把一个亏损企业扭亏为盈,或者发明了便携式轮椅方便残疾人;不需要成绩显赫,只要有意义就可以。笔者为诸多客户成功申请了EB-1移民,其中申请者条件囊括各行各业,移民局所指“社会意义或才能成就”也包罗万象,远非申请人想象那般“高不可攀”。
补充:
律师以及申请人确认办理意向后,蒋律师会以电子邮件或视频电话等方式约谈或联络申请人,并同时向申请人以及其家属罗列所需具体文件或相关证明,并且及时沟通落实各项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准备程序等相关细节。)
声 明:
A:办理周期(移民法要求EB-1申请过程中,律师和申请人双方有举证义务和责任,所以律师会积极告知并且策划举证形式,以及尽全力引导客户大化完成相关文案的翻译和证明等相关事宜)具体申请日期,以所有材料及相关证明,翻译,公证等备齐并邮寄给美国律师日期为准。即美国律师操作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明等文件(包括相关公证,翻译)所耗费实际时间日期。美国蒋律师在所有所需资料备齐情况下,15-20个工作日内向移民局寄件。
B:15天出结果(以美国移民局正式收到律师递交申请之日起算)
中国境内部分案例
案例1
南昌李先生本科毕业,专门从事商业管理电脑系统研究和开发,对于某一类国外的管理软件本土化尤为专精。多年来为国内大型企业的软件管理系统的一体化和升级做出非常有效的改进,媒体有,也有文章及著作。移民局对我们的申请提出异议,认为李先生的能力和贡献并不突出,文章及著作也没有在知名刊物上登载。要求我们补充说明,我们则利用法规以及补充的材料据理力争,顺利获得批准。从申请到批准一共四个月。
案例2
河南张先生从事房地产开发,看到大学城旁边没有商业网点,仅有一个杂货市场,与学校合作,在杂货市场的原址盖大型的商业中心。不仅为当地带来上百家商店,而且还创造了大量就业,同时彻底改变了环境和治安。移民局起初不同意我们的申请,认为张先生的生意规模不大,影响不够。我们则强调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利用各方面的资料证明。终于获得批准。前后用了五个月。
美国职业移民EB1A说明会》 预约请联系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国深圳宝安咨询中心
市场顾问徐振,全国咨询手机号:13554950075
            Q Q:380581001(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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