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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深婚姻法律师主办深圳婚姻家庭案件

更新时间:2017-12-01 09:59:06 浏览次数:113次
区域: 深圳 > 龙岗 > 布吉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深圳布吉
婚姻看缘,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结婚高高兴兴,但婚姻广东省作为外来务工者的聚集地,尤其是深圳,汇聚了大量的外来务工者,在深圳建市以来,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毗邻香港,大量的外来深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工作数年,在遭遇到感情破裂需解除婚姻关系时,回老家办理耗时耗力。特别是已经在深圳稳定居住的夫妻来说,几乎家庭全部财产都在深圳,无论哪一方,均不想到内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除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的,应到一方入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深圳工作的非深圳入户人员如果要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入户所有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对双方带来极大的不便,除开来往的路费不说,回内地办手续就必须要放下现在的工作,向单位请假,因此很难双方同时找到几天的时间回去办理手续,造成离婚手续无法及时办理,导致久拖不决,这对双方也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离婚一般在户籍地办理,但现实中很多人工作生活的地方并非在户籍地,也就是说在外地怎么办离婚?实践中,实际上非深圳入户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差不多,诉讼费与手续费相差也不多。而且,还省去了回内地办理的来回的路费、耽误的工资收入损失,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旁边是“深航大厦公交站”)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C出口)
根据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贵产权登记方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产权登记方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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