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已达到临床效果稳定即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一、评定伤残等级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交通事故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经过系统,达到医疗终结,根据功能障碍情况,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交通事故损伤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主,结合损伤当时的伤情为辅,综合评定。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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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