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圳律师办案经验总结,在深圳: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20%,则肇事车辆方负主要责任,承担责任比例为8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40%,则肇事车辆方也负同等责任,承担责任比例为6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60%,则肇事车辆方负次要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为4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80%,则肇事车辆方不负责任,但要承担比例为20%的无过错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比例为100%;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无法认定的责任的,各承担50%。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网i址:http://m.pei***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免费咨询电i话400-188-9691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是如何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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