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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更新时间:2018-05-30 09:50:12 浏览次数:112次
区域: 深圳 > 龙岗 > 龙岗周边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龙岗
深圳工伤事故频发,发生工伤事故后该怎么办?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通常指单位员工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为工作而受伤称为工伤。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
深圳市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营养费、后期费、交通费;
  2、工伤期间,单位必须按该员工原工资标准予以发放工资;
3、如有不明可直接联系本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咨询。
停工留薪待遇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2)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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