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楼下就是岗厦北地铁站B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深圳市工伤伤残赔、死亡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其相关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具备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擅长于办理工伤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追偿加班费、产假工资、带薪年假、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各类劳动纠纷。
深圳上班受伤公司不申报工伤怎么赔偿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4日
11月10日 刷新
11月7日 刷新
10月22日
10月18日
10月17日
10月8日 刷新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