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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作中因工受伤住院没有社会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19-05-21 09:47:01 浏览次数:141次
区域: 深圳 > 宝安 > 西乡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西乡
工伤一般有几种类型的,一是工作中受伤,二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三是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自身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以上这几类都属于工伤。
工伤发生后,就会涉及到赔偿,工伤赔偿一般情况下会与受工伤员工的工资数额挂钩,工资高的,赔偿一般较高,工伤赔偿里面又分为多个小项,每一个小项又有其相应的额赔偿标准和参考数据。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楼(岗厦北地铁站B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下水径地铁站C出口)
广东省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营养费、交通费等;
  2、工伤医疗期间,单位必须按该员工原工资标准予以发放工资;
3、如有不明可直接联系本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咨询。
上班过程中,尤其是工厂里操作机器生产的一线员工,难免会不小心发生意外受伤,一般来说,工作中因为工作受伤属于工伤,工伤发生后就会涉及到医疗费等费用发生,产生费用就必然会涉及谁承担的问题,工伤发生后应该由谁承担赔偿?朱律师解答: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可到社保局申请人认定工伤,而后再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根据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工伤待遇。无论是否购买了社保,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当然若公司方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则公司方承担所有责任,其他更详细的可以直接联系朱律师咨询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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