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立即向当地公安刑侦部门(110)保安(24小时),保留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
2、定损:尽快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事,并索取并保存该期报刊至索赔;3各月后到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 破案证明,同时到车辆所属车管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3、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在报案3个月后受理),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车钥匙两把;
行驶证及副卡原件、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购车发票;
登报寻车启事、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
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
权益转让书;
保单复印件;
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私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需提供被保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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