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自己无法判断是否终结或者不知道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可以向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咨询。
若知详情,请登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http://www.pei***/special/jtsgpcbz/
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4月29日
3月4日 刷新
2023-12-20
2023-11-05
2023-09-04
2023-09-02
2023-07-24
2023-07-10 刷新
2023-06-09
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