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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更新时间:2015-03-27 09:52:18 浏览次数:95次
区域: 深圳 > 龙岗 > 坂田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宝安-深圳福田
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专注劳动工伤案件,专业提供劳资纠纷,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服务,致力捍卫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当然,这个是建立在单位已给该员工购买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才有的赔偿。如单位没有给该员工购买社保呢,那又怎么赔偿?对于这个问题,建议直接联系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咨询办理。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联 系 人:朱律师
:139-2743-1948
联系Q Q:4044-67977
地 址 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布吉中学(旁边就是长龙地铁站)
地 址 二: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7号都市阳光名苑1座25楼(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生命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衡量。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励。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可能是一个家庭顶梁柱的倒塌,如何更好的维护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一个脆弱的家庭不至于因为一人的离去而陷入绝望困境,了解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具体的可以直接联系朱律师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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