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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手房买卖纠纷官司律师深圳打房产违约官司律师

更新时间:2015-06-24 09:30:01 浏览次数:134次
区域: 深圳 > 福田 > 下梅林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717
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楼下就是华新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布吉中学(旁边就是长龙地铁站A出口)
深圳朱律师(电话:139-2743-1948)服务范围
1、法律咨询
提供房产法律方面的各种咨询服务。
2、律师陪购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造成的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等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容易使二手房买卖过程造成瑕疵,给后续过程预留隐患,律师全程陪购帮助客户审阅合同、审查程序,可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3、房产诉讼
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等房产买卖纠纷。
4、律师见证(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房产买卖签署合同时由律师见证。
卖方违约借口名目繁多,实际上绝大部分卖方违约的根本原因还是在房子涨价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利益。主要来自房价暴涨引发的“反价”,按照目前较为普遍的购房合同,违约金高只是预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价的20%,在房价暴涨30%以上的情况下,即便违约,卖家依然有利可图。此轮违约潮呈现出一个特点:“换房族”腹背受敌,买新房过程遭到卖家反价,卖旧房过程中又向买家反价,“同时拿着两份合同到律所咨询的人不少,他们一边是违约方,一边是被违约方。”
卖家违约成为深圳楼市的普遍情况,他们次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会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买家愿意出更高的价格,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他们就会选择违约,且违约底气十足。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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