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深圳婚姻律师非深圳入户人员协议离婚方式咨询深圳律师
深圳
[切换城市]

深圳婚姻律师非深圳入户人员协议离婚方式咨询深圳律师

更新时间:2015-07-15 12:17:47 浏览次数:165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田贝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深圳罗湖-深圳福田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入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深圳工作的非深圳入户人员如果要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入户所有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对双方带来极大的不便,除开来往的路费不说,回内地办手续就必须要放下现在的工作,向单位请假,因此很难双方同时找到几天的时间回去办理手续,结果造成久拖不决,对双方也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楼下就是华新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布吉中学(旁边就是长龙地铁站A出口)
因事务繁忙,到访前前先电话联系
实际上,非深圳入户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通过律师到法院以速裁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差不多,诉讼费与手续费相差也不多。而且,还省去了回内地办理的来回的路费、耽误的工资收入损失,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不少人认为,夫妻双方离婚如果闹到法院就意味着撕破了面子,实际上这种想法不完全正确。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着重进行调解,往往对于夫妻双方自己不能达成协议的事项,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往往能和平分手。另外,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也只是离婚的一种方式,象上面所述的速裁离婚,实际上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协议离婚差不多,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可直接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实际上也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不存在撕破面子的问题。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
注册时间:2012年06月06日
UID:9439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