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可由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深圳专业婚姻律师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现就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合法婚姻关系是指,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定不予受理 。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但在现行婚姻法下,离婚自由,男女平等,所以也就基本上没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无论谁先提出离婚都是一样的。
深圳市婚姻家庭律师外地人在深圳居住怎么在深圳办离婚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4日
11月10日 刷新
11月7日 刷新
10月22日
10月18日
10月17日
10月8日 刷新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