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是专业从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案件的律师,对交通事故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自从业以来已成功代理了数百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差别极大,朱律师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大的赔偿数额,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深圳每年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的,就会涉及到赔偿,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大约有以下几点:
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如何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直接财产损害费赔偿标准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楼下就是华新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布吉中学(旁边就是长龙地铁站A出口)
交通事故赔偿讲究合法、合理,不能无限制没有限度的任意扩大和缩小。对于计算赔偿金可以参照以下几个要点:
一、赔偿以所能提供的证据为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 朱律师)
赔偿也需要有理有据,交通事故赔偿证据包括医院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出院记录、工资表、交通事故认定书、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明、相关等。
一般来说,一方想要获得完整的赔偿支持,必须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条件。证据越是充足,无论采取和解、调解抑或诉讼的途径,都能处于积极的地位。
二、法官在某些赔偿项目上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在一些赔偿项目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此时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可以在一定的幅度内恰当的判决赔偿数额,例如在精神损失抚慰金、车辆的贬损价值赔偿上,法官会依照客观的现实状况,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法官可裁量的幅度内,要想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需要积极说服法官,打动法官,从而让法官形成对自己有利的意识。
深圳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 朱律师)专办交通事故案
三、交通事故赔偿各方可以在可自愿接受的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自愿履行
交通事故赔偿发生在民事领域,所以各方可以自由平等协商解决事故的赔偿问题,不考虑法定因素,如果各方意思一致,可以约定实际的赔偿数额,从而彻底解决事故纠纷。
当然,赔偿总归会牵涉到一些法律问题,所以,在协商前,不妨向专业人士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 朱律师)咨询意见。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佳时机。
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深圳市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电话深圳市交通事故律师地址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4日
11月10日 刷新
11月7日 刷新
10月22日
10月18日
10月17日
10月8日 刷新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