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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呢

更新时间:2016-01-06 17:03:03 浏览次数:106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910(国贸地铁站B出口直走200米)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一般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种方式。如果你对相关问题需要具体的解答的话,可以在下文找到答案,如果你对相关问题有疑惑,可以免费咨询我们深圳立帮律师团的律师,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劳动工伤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
  (1)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2)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调解协议的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辽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比较而言) 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不同
  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2)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
  1)一次裁决原则
  2)合议原则
  3)强制原则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成人员的回避
  (4)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
  2)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3)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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