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深圳国贸借条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深圳
[切换城市]

深圳国贸借条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6-02-17 22:33:18 浏览次数:88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910(国贸地铁站B出口直走200米)
网友咨询:因为不管做什么,我都有复印的习惯,怕的就是原件找不到,结果真的就出现这种情况,我跟我的女朋友之前很恩爱,跟她买了很多东西,后来因为吵架,她一气之下就说,有什么了不起,你买的那些东西我全部还给你,并且还真的跟我写了一个欠条,说她欠我2万,我也签了字,后来这张欠条就一直我保留,并且习惯性的复印了一张,后来我们关系完全破裂,我找她实现她的承偌,她居然当场就把欠条撕了,还骂我,我忍无可忍,就说,你撕了我还有复印件,你到时候就到法院等着吧,她说原件没有,你拿什么告我,复印件没有效力。请问是真的么?
深圳立帮律师团杨先立解答: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规定》中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第二,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能查证属实;第三,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事实的某一方面有客观的联系;第四,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内容和形式均一致;第五,各间接证据得出得结论都是肯定的,并且具有性,具有排他性。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
传来证据由于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播,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和失实。因此,就其证明力而言,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原始证据要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传来证据形成在案件事实的初阶段,其证明力就要比经过流转的原件更具有证明力。
综上,对于复印件证明效力的确定,必须要结合证据与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在复印件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证明体系,具有证明优势的高度盖然性后,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官自由心证的确认,复印件就能够具有相当于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证明力。
在证据的分类当中,借条的复印件属于直接证据,但同时也属于传来证据。与借条原件相比,其证明力肯定就要弱一些,此时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还需要提供其他一些证据来证明。必要时,您可以委托我们深圳立帮律师团的律师,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纠纷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12-20
2023-07-24
注册时间:2016年01月13日
UID:265549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