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深圳专业劳动工伤律师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Q Q:4044-67977)为您详细介绍新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
在工厂上班,操作机器,难免会因为疏忽和大意而受伤(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受伤之后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然后就是赔偿,工伤怎么赔偿?有的买了社保,而有的并没有社保,有设备的证明赔偿,没有社保的又应该怎么赔偿?另外赔偿多少钱?工厂老板不赔偿又该怎么办?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了,发生工伤后,建议立即咨询并委托律师处理,可以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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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衡量。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励。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可能是一个家庭顶梁柱的倒塌,如何更好的维护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一个脆弱的家庭不至于因为一人的离去而陷入绝望困境,了解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具体的可以直接联系朱律师咨询办理。
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当然,这个是建立在单位已给该员工购买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才有的赔偿。如单位没有给该员工购买社保呢,那又怎么赔偿?对于这个问题,建议直接联系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咨询办理。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精神抚慰金、营养费、后期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
2、工伤期间,单位必须按该员工原工资标准予以发放工资;
3、如有不明可直接联系本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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