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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深圳立帮律师解国贸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交,交多少?
深圳立帮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什么时候才需要交中介费?一般是在委托房产中介来买卖房屋的时候,才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而现实中当事人应该在什么时候交房屋买卖中介费呢?具体又该交多少?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交
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要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因此,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的义务在于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仅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托购买房产,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斡旋于被告与卖房人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这一点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
二、房屋中介费如何收取
房屋买卖中介收费你了解嘛,中介是怎么收费的,具体的项目有哪些,本文为你详细理出房屋买卖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费用,让你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权籍调查
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有无权利限制;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
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三)行情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
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
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方签约并作见证人;
4﹑告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五)办理产权过户
1﹑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报告﹑确认﹑约定确权时间;
2﹑代收代付由客户支付的税﹑费;
3﹑完成交易过户﹑入户迁出。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六)办理入住有关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公用事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费用结算等手续。
该项收费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200元人民币。
(七)代办贷款
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其要由买方支付400元人民币。
(八)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该项要由买方支付300元人民币。
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深圳立帮律师解国贸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交,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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