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深圳
[切换城市]

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更新时间:2016-05-13 15:51:08 浏览次数:116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人民南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室
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如何起诉离婚诉讼?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立帮律师团——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
杨律师:18018787110、Q Q1213106543、微信18018787110
张律师:18588230424、Q Q330597386、 微信judycheung
地址: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909室。
立帮律师团网址:www.180187***
网友提问: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深圳立帮律师解答: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1)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入户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 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入户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入户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提起离婚诉讼,要提交相应的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人们有时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名誉和权益托付给律师。对这份责任,我们无限珍视!我们将尽全力还您公正!为了拯救和保护当事人,不顾任何风险,不惜任何牺牲,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深圳立帮律师团率先把法律服务产品化、市场化,针对各项律师服务明码标价,并且价格十分公道。搜索深圳立帮律师团免费咨询:l80,1878,7llO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
注册时间:2015年08月21日
UID:233560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