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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更新时间:2016-07-08 14:29:18 浏览次数:70次
区域: 深圳 > 福田 > 上梅林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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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一致。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呢?我们通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公司没有依法成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未成立时,股份认购人尚不具备股东地位,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方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3)受让方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
2. 转让的标的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比如说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其所持的股票不成转让。
3. 股票转让的方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要从股票转让的方式,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及转让条件等等方面去考查。
4. 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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