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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工作,想提前解除合同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6-08-12 11:42:53 浏览次数:86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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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2012年8月,我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期限为一年;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并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请问,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深圳立帮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和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你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相关解答,若是您觉得处理这些很麻烦,建议及时请律师,请律师宜早不宜迟,专业的律师可以大限度地保证您的权利,担心哪里找不到好的律师?担心律师费很贵?不用担心,深圳罗湖有家律师事务所,深圳立帮律师团,专解劳动纠纷疑问,提供免费的发律咨询,拒绝风险代理,拒绝高额提成,拒绝介绍费,拒绝关系费,让每一个当事人请得起律师、放心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l36,5l44,0l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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