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调解,就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方式有:
1、法院调解
又称诉讼内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这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3、仲裁调解
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国内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仲裁。
4、行政调解
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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