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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专业工伤律师常年专门办理深圳劳动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6-09-28 08:07:56 浏览次数:88次
区域: 深圳 > 龙岗 > 横岗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深圳龙岗布吉-深圳福田
深圳劳动工伤领域,推荐深圳朱律师,朱律师具备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擅长于办理工伤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拖欠工资纠纷、工伤赔偿、产假工资、带薪年假、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各类劳动纠纷。
朱律师
电话:139-2743-1948 到访之前请电话预约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华新地铁站C出口)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美景湾酒店(下水径C出口)
工伤赔偿领域:
1、收集证据,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协助劳动能力等级以及医疗终结期的鉴定。
4、评估财产保全以及先于执行的必要性。
5、协助双方调解。
6、提出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起诉、上诉。
7、对仲裁裁定不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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