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外地人深圳上班怎么在深圳办离婚
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法律业务。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离婚、抚养、财产分割、析产和继承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多年的办案经验,朱律师总结出,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与其它纠纷的大区别在于当事人之间千丝万缕的情感联系。当事人很难妥善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很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把问题解决好,弄得自己和家人身心疲惫、两败俱伤。为了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的问题,朱律师团队经过多年的尝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知识,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能维护其利益的法律建议,从离婚前的财产保护,到选择哪种离婚方式,到离婚后再婚必要的法律准备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分居满两年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
深圳离婚律师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解答:分居满两年并不产生自动离婚的后果,离婚必须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经过法定程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并没有对婚前个人房产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指出通用的法则,房产只是作为财产表现形式之一,应该在上述法律约束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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