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深圳离婚律师发现事实多数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也就是自愿就婚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问题出现了,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呢?
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法律业务。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离婚、抚养、财产分割、析产和继承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多年的办案经验,朱律师总结出,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与其它纠纷的大区别在于当事人之间千丝万缕的情感联系。当事人很难妥善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很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把问题解决好,弄得自己和家人身心疲惫、两败俱伤。为了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的问题,朱律师团队经过多年的尝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知识,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能维护其利益的法律建议,从离婚前的财产保护,到选择哪种离婚方式,到离婚后再婚必要的法律准备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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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入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深圳工作的非深圳入户人员如果要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入户所有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会对双方带来极大的不便,除开来往的路费不说,回内地办手续就必须要放下现在的工作,向单位请假,因此很难双方同时找到几天的时间回去办理手续,结果造成久拖不决,对双方也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实际上(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非深圳入户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不是不可能的。目前,深圳有几个区比如罗湖、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设有速裁庭,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到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差不多,诉讼费与手续费相差也不多。而且,还省去了回内地办理的来回的路费、耽误的工资收入损失,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深圳夫妻双方不和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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