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讯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立帮律师团微信公众号。
问:我国是否有相关法律对此作出了规定?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婚前财产怎么约定才有效吗?如果婚姻失败,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谢谢。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条规定了两种约定形式:一是婚前财产约定形式,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形式。
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将一方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财产约定必须双方自愿、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应在约定书上签名、摁手印。如果需要见证的,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见证的约定不需要公证。
如果双方自书约定,建议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的效力优于自书约定。
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三)公平原则。
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充分照顾;
(四)竞价原则。
竞价原则,就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轮番报价,以当事人所报高价确定为财产终价格,同时该财产也归报价高的当事人所有,并按其报高价格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报偿。
深圳立帮律师团为您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律师见证、涉港纠纷等等相关法律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A1305,国贸地铁站c出口。
深圳立帮律师之婚前财产怎么约定有哪些限制
深圳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1月14日
11月10日 刷新
11月7日 刷新
10月22日
10月18日
10月17日
10月8日 刷新
8月25日
8月23日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