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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03-02 10:02:04 浏览次数:440次
区域: 深圳 > 宝安 > 西乡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深圳宝安-深圳福田
联系人:朱律师(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电话: 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旁边是“深航大厦公交站”)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美景湾酒店(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C出口)
地址三: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17(楼下就是华新地铁站C出口)
深圳市,又称“鹏城”,地理位置于珠江三角洲东岸,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作为是一个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个经济特区,其下辖地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深圳市非属于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一般地区,为此,其适用自身经济统计数据计算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般伤害案件中(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医疗费标准
  医疗费:也即受害人住院期间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2、误工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
3、护理费标准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标准
营养费为一个酌情认定的项目,为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后续费标准
后续费为医疗费的范畴,可参照医疗费的计算标准确定。可在次索赔时通过医院出具的后续费用证明确定,一定程度上也可参照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定。
并如果次不能确定具体后续费数额的,伤者也可待实际发生时再行索赔。
6、交通费标准
交通费以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以正式票据为准,且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标准
8、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二、伤残案件中(构成残疾)(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除可涵盖上述一般伤害案件中的所有项目外,还可包括:
1、残疾赔偿金
农村入户的受害人明明符合城镇标准获赔,但是却不予以主张,导致减少了几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的赔偿款。没有把握住佳鉴定时间,选择鉴定机构也不利,终导致伤残等级较低,损害赔偿减少。
2、残疾辅助器具费---(酌定项目)
3、伤残鉴定费
三、死亡案件中(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死亡赔偿金
2、丧葬费
四、其他人身项目及财产损失(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存在于伤残案件和死亡案件中,在妇女因事故流产或是特殊的一些伤害案件中,伤者也可适时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诸多因素有关。在深圳市,通常将其与伤残等级挂钩。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包括需要受害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但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的近家属。
3、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涵盖有维修费、车载货物损失、停运损失、个人财物损失、车辆代步费、车辆重置费、车辆贬损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各个项目的大小依据受害人所能提供的各种单据、票据以及鉴定机构的额鉴定意见等综合认定。
受害人的入户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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