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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效?深圳法律咨询劳动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7-03-09 18:02:00 浏览次数:114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国贸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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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毕竟这是从大学毕业之后出来社会接触的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和员工相互负责的依据。大多数企业都会依法跟劳动者签订协议,可是有部分企业或因为不懂法,或因为故意而为,跟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协议是无效合同,那么这一部分的合同会存在什么问题呢?

劳动合同的无效不仅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作为用人单位如果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几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的安排”,此约定因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签订合同,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签订无效合同无形中增加了用工成本,对于赔偿责任风险: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雇佣关系的双方来说,用工方在签订劳动协议的时候要注意的是该协议的有效性,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无效的劳动协议也会给自身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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