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为方便民众进行诉讼,避免不同法院出现管辖权之争(不管或没有管辖权主动去管),我国法律设立了经常居住地标准。也就是说,对来深工作的外来民众,可以采用该标准,要求深圳法院处理自己的家事纠纷。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前请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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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旁边是“深航大厦公交站”)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C出口)
一般来说,外来在深建设者的常见居住情况有如下几种:
1.夫妻双方均在深圳工作居住,且居住满1年以上,均办理了居住证件;
2.夫妻双方均在深圳工作居住,且居住满1年以上,夫妻一方办理了居住证件;
3.夫妻一方在深圳工作居住,且居住满1年以上并办理了居住证件;
4. 夫妻双方均在深圳工作居住,且居住满1年以上,双方均未办理了居住证件;
5.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在深圳工作居住,且居住未满1年。
在我国,离婚方式有且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于小孩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相关问题均能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和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否则只能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
委托朱律师步骤:
1.当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打电话给律师作沟通
2.提前电话预约见面的时间
3.携全部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4.与律师相关委托代理手续
5.成功委托
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深圳能否在广东深圳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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