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深圳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朱律师)常年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具备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擅长处理: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赔偿、工资加班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同时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东南沿海,尤其是广东省深圳市一直以来是外出务工者的聚集地,每年来深圳的外来务工者占据了在深圳人口的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深圳工厂多,尤其是龙岗、宝安、坪山、龙华等区,在工厂上班很容易伤到手、脚等部位,生产中如果安全防护不到位或未严格按照操作流程生产,很容易发生事故,被机器伤到手、脚等部位,发生事故后应该怎么处理?该事故算不算工伤?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办理地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管理站工伤业务窗口
直属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13楼;
福田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三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
盐田分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4楼;
宝安分局:深圳市新安街道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厦;
龙岗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光明分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坪山分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龙华分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大鹏分局:深圳市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6号。
联系人:朱律师 (到访请提前预约)
电 话:139-2743-1948
地址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楼下就是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旁边是“深航大厦公交站”)
地址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吉华路下水径(旁边就是下水径地铁站)
法律规定,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