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为什么要办理香港公证
深圳
[切换城市]

为什么要办理香港公证

更新时间:2018-08-07 13:45:21 浏览次数:75次
区域: 深圳 > 罗湖 > 东门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20楼2009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4、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

香港文书要拿到香港之外使用,按照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必须办妥香港公证及认证或转递手续,之后方可有效使用,那么香港文书到底应该办理哪种公证,公证之后,认证办理如何选择,以下将详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香港,公证人分两类:
香港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证人。

香港国际公证人

香港国际公证人,即在香港拥有国际公证资格的人,一般是拥有相当从业经历,经验丰富的律师,英文NOTARY PUBLIC。香港国际公证人由香港高等法院委任,其认证资格及签章在香港高等法院备案留档。1997 年以前,香港国际公证人是由英格兰坎特布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委任。然而,香港现时已有自己的公证人考试及委任制度。自1993 年起,所有在香港委任的国际公证人都是通过考试而获取资格。

中国委托公证人

中国委托公证人,简言之,即由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02
香港公证通常有三种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因此,应该自己不同情况,选择办理哪种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常见的公证有:
(1)在中国大陆成立办事处
(2)与中国大陆的公司创办中外合资企业
(3)在中国大陆涉及一些知识产权的诉讼或合同纠纷等等
(4)香港居民个人身份认证
(5)粤港澳办理
等等...

03
香港公司公证说明
一、香港公司公正所需材料:
各个公证内容不同,所需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你的问题然后在联系我们,这样节省您的时间。
二、公证类别:
1.香港公司注册资料证明
2.香港有限公司资料证明
3.香港无限公司资料证明
4.香港公司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三、香港公司证明书类别:
1.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3.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4.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5.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四、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
1.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2.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
深圳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2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8年07月06日
UID:501848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