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不一样的心情,终于等到出台跨境的管理新规,那么我们未来在使用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每个游戏的都有它的规则,想要好好的玩下去,只能再遵循规则的情况下,还能顺利过关。打这个比方,也是想很具有形象性的阐述,接下来我所要表达的事情。
我先整理一下关键词,两地牌使用过程中,大家关心的几个点“延期、转让、出租、、、发生交通事故”,都有相应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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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粤港、商务签证、金融牌照、融资租赁、工商注册、税务筹划
市场顾问:汤先生 1591995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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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持有人或使用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指标:
1.利用机动车协助他人非法入出境,非法营运,违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从事行为的。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指标的。
3.转让、出租、出售指标的。
4.连续2次未通过指标延期的。
5.未办结海关、边检部门备案手续的。
6.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有第1项情形的,终身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有第2、3项情形的,5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4项情形的,3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5项情形的,2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有第6项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处理。对指标注销的,指标对应的批文、机动证一并予以注销。
可以看得出来,除了释放办理的条件之外,在管理方面也是加强了很多,也做出来相应的说明,以后就跟“爱情”一样,不是你想买就能买,不是你想卖就能卖。而是根据要求行使,有了跨境之后就要好好的对待,盖纳税就纳税,改延期就延期,不能怀着侥幸心理,一味的拖着不理不睬。
现在新办也已经不同了,对于拿到批文卡的人来说,已经不能长期放在手上,应当自领取批文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结备案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备案手续,跟上面所说的,两年内不能办理新的指标,这点要求确实从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