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设立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每个地区所需满足的条件会有差异。办学许可资质的申请需要向教育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和证明符合办学条件的证明文件;审核机关受理,审核人员对审核材料及办学条件进行核查,审批通过,审核部门会给出批准的批复,颁发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办理,实际办理过程中的要求很细分,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据我了解,这种培训机构有很多种类型,比较常见的像针对学生的课外辅导,针对成年人的职业培训。这些机构是私人办理的就属于民办类型,还有一种就是民办学校。不管是学校类型还是培训机构类型都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资质,获得教育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建议真正有办理需求的朋友,可以私聊我把相关地区的办理条件及相关政策了解清楚再开班。
课外辅导班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