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1、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商标注册人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5、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