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许可证,是中国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活动,必须依法申领和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
一、经营范围
按品种分为三类:
(一)陶瓷、玉、石、金属器等;
(二)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
(三)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
根据文物市场现状,为保护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坏,对经营类文物从严控制。现未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申领许可证,暂批准其经营第二、三类文物或第二类文物。
二、申请文物拍卖条件:
1、需先取得拍卖业务批准证书;
2、注册资金1000万(实缴);
3、5名文物拍卖业务相关人员(文物拍卖专家);
4、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1000万以上的验资报告;
4、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章程等;
5、五名以上文物专家的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