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内外资商业保理公司设立条件
设立前海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以是自然人);
(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且来源真实合法;
(三)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四)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混业经营;
(五)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保理能有效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而银行保理侧重于融资,只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比较容易做到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因此,商业保理是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资金融通难的有效手段。
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商业保理业务的发展具有市场发展环境和主体内在需求的双重推力,扶持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商务信用环境,有利于促进广大企业开展信用销售,有利于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从而有效实现风险转移、疏通融资渠道,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
什么是“商业保理机构”?
张震宇:保理是销售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并由保理商提供贸易融资、债务担保、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的一项类金融服务,在国际上较为常见。保理可使企业无需抵押和担保提前获得应收账款融资,同时转移应收账款风险,可有效分解企业传统信贷压力。根据服务主体,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5-33332199 13510498000
联系Q Q:965646019 (加Q Q备注我名字)
网 址:www.***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A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