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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
1、要求从事贸易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从事生产、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含科研院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要求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要求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且依法纳税;
4、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没有担任过曾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之职。
项: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相关“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内进行申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3、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后,并查询结果已显示所查企业信息,便可以携带第3项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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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系统中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