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海外离岸公司在国际上已经风行了二十多年。除香港(HONGKONG)地区无保密性以外,上述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均三大特点,因而吸引了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海外离岸公司正在成为从事国际贸易及投资引资人士的热门话题。在世界的一些地区或国家,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ISLE OF MAN)、纽埃岛(NIUE)、巴哈马群岛(BAHAMAS)、塞舌尔群岛(SEYCHELLES)、巴拿马共和国(PANAM A)、毛里求斯共和国(MAURITIUS)和百慕大(BERMUDA)等,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帐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通常情况下,这类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很好的贸易关系。
注:香港(HONGKONG)是可以离岸操作、可实地经营的公司不等于离岸公司。所以香港公司是要做税务申报及处理。鉴于香港税务采用地域来源性征税原则,即具有税赋低,税种单一的优势。
作用
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是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提升企业国际形象的捷径。
方便国际贸易,避开关税壁垒
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成功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在与自己的来源国没有双边税收合约的国家或司法区 non double tax treaty注册公司时,则避免了来源国的高税,而注册地则没有或者很低税,如不少这样的地方根本没有公司税,没有增值税(营业额税)。对于境外投资者个人来说,无论是在双边税收合约缔约国还是在非缔约国的个人收入因为只要提供的是“境外常驻者”身份,或有的国家不论境内境外人,都没有收入所得税。
中间国家经营,利用来源国的特殊税务制度,即使公司仍注册在来源国,但实际经营却实现在境外国家和地区,却可能获得两边不纳税。
拥有以上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西方阵营国家,欧国或欧美属系国家地区,长期政治稳定,政治中立如世外桃源,有些国家和地区从未经历过世界大战或大大小小的战乱;司法制度和社会文化,以及金融经济服务体系现代化传统兼具,欧国的银行、保险公司等专门等候在那里为您服务。 避开管理、方便引资、加强海外融资能力
注册程序便捷、开放,成本低廉
合法,降低财务、税务负担
简便的公司管理
公司注册资料及文件高度保密
无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
对投资人、股东、董事没有限制
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均没有限制,大多“离岸”区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职。 企业向海外扩展、反向投资
将自身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或参与国际竞争并寻求企业进一步发展;中国加入世贸,也成为个人和企业在海外发展创造了条件。成立海外公司也可以在大陆投资,成为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享受外资的待遇及产销等经营上的优势。
以海外公司名义进入像中国这样的市场,还有保护自身利益的特殊功能,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和投资股份,在进入和退出、转股等方面都有较为宽松的待遇。
拥有国际品牌、提高企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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