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消费者协会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对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进行了解读,再次确认电商新规,明年1月起将正式实施,消费者无不拍手叫好:网上卖假货的要凉凉!如果您的营业执照还未办理,注册公司,个体户,申请一般纳税人,进出口权,银行开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请电联:
微商、代购均要办理营业执照
微信,可以称得上如今用户量大的手机应用,根据新数据,微信月活跃人数已经达到10.58亿人,刷朋友圈也慢慢成为人们的一个习惯,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遇到了一些困扰,就是微商。
来自河北的小赵表示,她的朋友圈真是卖什么的都有,79包邮的耐克、129包邮的酷奇、220包邮的巴宝莉,还都是今年新款,自己也表示很无奈,对方也是自己的朋友,如果删掉对方也不太好,这起码能确定是假货,还有一些国外代购,价格并不便宜,买过面膜以后,发现跟自己之前专柜买的不一样,再想找对方时,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了。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出台的电商新规,明确规定,无论是微商还是代购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任何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而从事代购的微商还要有采购国和中国双方营业执照,这样一来,消费者再遇到假货等问题的时候,就不怕找不到相关负责人了。
禁止编造虚假评价 不得删除真实评价
除了对微商的规定,新规做了很多针对电商平台产生问题的规定。
有电商购物经验的朋友大多都会有查看评价的习惯,从某种程度上,评价是网购的重要参考。新规对此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评价的途径,并不得删除消费者的真实评价。
、、等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新规还明确规定了惩罚制度,平台经营者未为消费者提供评价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高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需统一 禁止利用大数据区别对待消费者
很多消费者曾反应,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针对不同消费者的习惯,区别对待,价格不一。
王先生反应网约车平台,同是从家到父母家的距离,自己的手机和老婆的手机打车价格居然不一样。
新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积累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并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个人画像,有目的地提供搜索结果,进行精准营销。有些平台甚至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引发公众不满。新规规定,经营者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不得随意搭售 禁止提供默认选项
消费者通过一些网络平台预订机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默认勾选航空保险、酒店优惠券等付费项目,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此类经营模式在OTA企业普遍存在。中消协曾就此启动调查,敦促企业整改。
新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