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服务需要哪些资料?
现在不管是做什么都需要服务相关的证件,而想要拍摄电视剧就需要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的名字很长,它有另外有个名字,影视制作许可证,即拍摄影视剧、广播、制作节目等需要服务的许可证,只有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开展相关业务的。今天ICP许可证服务小编就来来介绍一下如何服务。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服务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服务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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