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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是要求每周年进行年审,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如果年审,会产生高额罚款,如果不年审,可能会收到香港法院传票!
1、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罚款300元港币,年报按的时间进行罚款:
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罚款金额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 105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87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1,74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2,61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 3,480
2、香港周年申报失责处罚
香港《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AR1,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每次失责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港币,或者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日。
3、香港公司不年审若收到法院传票,会怎样?
若不幸收到法院传票,香港公司董事应先缴交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的所有费用和罚款,再按传票指定时间去香港指定法院聆讯。如香港公司董事不方便出庭聆讯,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宣判罚款,如未在法庭指定日期内缴清罚款,法院可发出财产扣押令或交通逮捕令。如果当法院发出财产扣押令或交通逮捕令的话,会令该公司股东进出香港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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