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很多朋友对到广东省施工,需不需要办理进粤施工备案不了解,在这里确切的告诉各位,进广东、深圳施工是需要办理进粤施工备案手续的。那如何办理外省建筑企业进粤施工...料的完整性及合格性至关重要。
进粤资质备案时需要提..上海的企业、北京的企业需要在深圳在广东做进粤资质备案用来投标,可是在广东没有地址,而在广东省厅又需要让企业提供一份租赁合...
办理进粤备案需要的主要资料有:
1、 有驻粤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法人A证
4、法人委托在粤负责人身份证
6、外省市施工企业在粤注册建造师备案表
7、进粤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全省各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查验进粤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情况;发现未经备案的,应当督促企业和人员办理信息备案手续,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完善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和项目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将进粤企业和人员在本地区所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良好和不良行为等信息全面、及时地公开,尤其对质量安全事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披露,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六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粤企业或人员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或人员给予处罚,并对该企业或人员的信息备案提出处理意见,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进粤企业或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部门对该企业或人员信息备案提出的处理意见,对该企业或人员作出暂停或撤销信息备案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