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分别为310.6亿美元、203.6亿美元和49.5亿美元。其中对制造业投资占ODI备案证书总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12.1%上升为18.3%;对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占ODI备案证书总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4.9%上升为12.0%。并购的地位和作用凸显,支持结构和转ODI备案型升级的领域成为热点。2016年全年,
《ODI备案证书投资法》(以下简称《ODI备案证书投资法》)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通过并颁布实施。这一法律将取代原有的三部ODI备案证书投资企业法(即原有的“外资三法”,包括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成为我国促进、保护、ODI备案证书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2018年6月28日,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ODI备案证书投资准入特别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由2017年版95条措施减至2018年版45条措施。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行业需要核准,具体包括:
1.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2.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3. 传媒
4.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以下:
1)房地产,2)酒店,3)影城,4)娱乐业,5)体育俱乐部,6)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
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哪些不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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