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境外投资备案并购要求
并购境外投资备案怎么操作,北京的企业并购海外公司?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
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登记程序。
那么,办理并购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成立时间比较短,跟实际业务不符合要求的;
2,境外子公司行业规模是母小子大的;
3,境外投资行业与母公司主营没有任何相关性的。
4,属于非敏感行业的。
一般新设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的材料:
1. 企业odi备案申请表;
2.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3.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4.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5.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则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申请人自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