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政策
1、三证合一。
注册的新公司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ke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
注:改革后实行 全网上流程登记公司 点击查看》》
2、竖版执照。
为与全国保持一致,将目前在上海实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种营业执照版式,合并为单一营业执照版式,并由以前的横版执照改变为竖版执照。
3、工商变更。
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若旧证照遗失的,需履行相关证照的遗失补办手续。
4、旧照更换。
2015年7月1日起,暂不受理商事主体的单独换照业务(即不涉及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变更,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业务),该业务可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服务范围:全深圳、并且在成都、广州、杭州、重庆有分公司
多有米热线电话:18218175842,或下方扫描维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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