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注销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建立后,若该公司要终止经营,必须到税务局递送《不对立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
二、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需求哪些的条件?
答:获发给不对立通知书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将会宣布不对立通知书:
1)公司从未开业或已中止经营;
2)公司将不会开端/重新经营;
3)公司已出售一切存货、物业及证券;
4)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含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5)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没有结束的职责,包含未交回税务局已宣布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6)公司没有没有回覆税务局所宣布的任何查询;
7)公司的评税没有没有结束的对立或上诉。
8)该公司若不契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对立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