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后,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各种变化,都可以做出适当的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变更、股东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定秘书变更、注册地址变更、香港公司股份买卖转让、香港公司转让、香港公司暂停等。
变更香港公司的注册名称比较简单,变更流程如下:
一、香港公司的取名较为自由,且注册资金不论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实业、国际、物流、建筑、集团、控股、出版社、旅游、财务、医疗保健、基金会、协会等字眼;公司名称也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地名,如美国、法国、北京、上海等。
另外,香港公司注册时可以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注册,也可以以其中一种语言注册。公司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而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当然,为了避免重名,公司名称必须事先进行查册。
二、拟改用的公司名称。如果拟选用的新公司名称,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注册或已登记的公司名称相同,将不获注册。这时候可以把新的公司名称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他们先进行查册新的公司名称。
三、必须通过特别决议,才能更改公司的名称。例如公司方面可召开成员会议,通过特别决议。如不召开会议,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亦同样有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注册证书原件、新商业登记证原件。